一、项目信息
******学院教学实验楼热交换站设备及配套管网项目
************学院北校区一次网室外部分集中供热的新建(改建)建筑,供热二次网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
3.拟采购的货物的预算金额:
******.53元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管理局关于规范我市集中供热二次网系统建设管理的通知》(新建【2010】398号)第四条,“供热二次网系统的工程建设,由建设单位或开发企业委托供热经营企业负责,并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
******人民政府令第39号《新乡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与热经营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应包含建筑物热力入口,供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的技术指标、质量标准,明确建设单位建筑节能质量责任和热经营企业供热计量装置、温度调控装置的采购、管理责任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按照《新乡市集中供热条例》(2024年8月30日)文件第二十五条“热生产企业、热经营企业应当建立智慧供热管理系统,对集中供热实行远程调控、统一管理,并接入集中供热主管部门供热信息监管平台,实现供热用热数据的共享和综合应用”(详见附件5)。
************有限公司作为总承包商进行我校教学实验楼楼内换热站设备及配套管网的采购及安装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2.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梁明清 | ******学院 | 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冯红卫 | ******学院 | 副教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金典生 | ******学院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5年1月16日00时00分至2025年1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1月16日00时00分至2025年1月22日17时30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潜在供应商、
******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异议须阐明供应商非唯一性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学院
联系地址: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名称:河南省财政厅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5号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371-
******3.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联 系人:董江雨
联系方式:0371-
******八、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
******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5日